工伤保险统一办理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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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5:43 天府早报 | |||||||||
工伤保险怎么办?缴费需要哪些手续?待遇如何支付?四川省劳动保障厅日前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对以上问题一一作出解答。这也标志着自《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社保经办机构经办工伤保险业务有了统一的操作程序。 参保审核:10日搞定
手续:用人单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提供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已经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只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保机构登记部门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保险缴费:按月受理 手续:社保机构征缴部门按月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并要求提供劳动工资统计月(年)报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及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社保机构按标准确定参保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以后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确定参保单位年度缴费费率。对未按规定申报的参保单位,按其上年(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待遇申领:带齐材料 手续:申请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伤认定结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工伤职工死亡的次月开始计发。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被收监执行、死亡的,供养亲属丧失或暂时丧失供养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及时向社保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应证明,社保机构核对后停止其工伤保险待遇。 保险欠费:可签协议 对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社保机构将建立欠费数据信息,通知参保单位补缴。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社保机构将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社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早报记者陈筱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