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骗了10多名画家 机关算尽领到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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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6:1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南京9月2日电】(慈延年军川)连初中都没毕业的赵自红,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以虚构的“建筑公司承建星级酒店需要文化装饰”为名,大肆签订购画合同,使用假电汇凭证进行交割,先后使包括4名国画院院长在内的10多位画家上当受骗,累计骗得画近800多幅,同时还堂而皇之地向受骗画家索要回扣10多万元。 9月2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39岁的被告人赵自红被法院以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1999年夏至2003年5月间,赵自红采用化名,虚构“江苏徐州建筑安装公司”“江苏连云港建筑安装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建筑安装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建筑安装公司”等单位,自称项目经理,通过电话与全国16家书画院、院校的书画家及2位业余画家联系,以“装饰在建星级酒店需要书画”为由,骗取对方信任,用传真方式,与他们签订购画合同,再以伪造的电汇凭证支付画款,先后作案18起,除1起未遂外,其余尽数得逞。共骗得17位作者书画作品825幅,同时还以索要回扣的名义骗得现金合计10.22万元。 法院查明:赵自红将骗得的书画作品部分丢弃,部分变卖,剩余415幅存放在自己住处,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徐州市价格认定中心评估,仅剩余的415幅书画作品总价值就达到97.07万元。案发时,赵自红已将诈骗所得现金和卖画赃款尽数挥霍。 法院在判决同时裁定,被告人赵自红诈骗所得赃物825幅书画作品全部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全部上缴国库。 作者:慈延年军川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