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浙江严治理实行一费制违规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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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6:24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浙江将逐步实行城乡学校收费同标准、公用经费同定额、教师收入同水平,从制度上保证城乡教育在同一个平台上运行。昨天,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 全面实行一费制
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收费办法,即学校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学生凭《收费监督卡》交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两公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四统一”。 严禁统一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严禁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向学校下达报刊杂志征订指标。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挤占、平调、截留、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学校也不得将收费收入用于教职工福利等开支。 禁止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严禁学校、教师统一为学生购买复习资料和教辅材料,坚决遏止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状况。 学分制不是变相收费的理由 今年秋季高校收费要继续按照国家规定保持稳定,严禁高校违反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严禁学校以改学分制为由变相提高标准收费。 逐步实行城乡同标准收费 从今年开始,对全省近1万所小学、初中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改造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打破城乡时空限制,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实行城乡学校收费同标准、公用经费同定额、教师收入同水平,从制度上保证城乡教育在同一个平台上运行。 发现教育乱收费请投诉 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昨联合发出通知,将于本月开展一次教育乱收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以外强制性统一的收费、高中择校突破“三限”的收费、高校种种乱收费一律退还学生,无法退还的依法上缴财政。在秋季开学之初,各地还将重新公布教育乱收费专项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其中,省教育厅87052502、省物价局12358、省纠风办87057223。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