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越狱事件4名警察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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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7:04 北京青年报 | |||||||||
记者9月1日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轰动全国的阆中“6·6”在押人员脱逃事件的直接责任人———阆中市原第二看守所4名警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据审理此案的审判长马德春介绍,与本案相关的原阆中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彭壮言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看守民警宋传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看守民警侯元政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看守民警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他们共同的罪名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
6月6日下午4点左右,四川省阆中市第二看守所发生囚犯集体越狱事件,在押的4名囚犯在打伤看守所警察后,抢夺一辆出租车逃逸。后3名越狱逃犯被抓获,另有一人在逃。看守所的4名警察也因涉嫌玩忽职守而被公诉。 作者:李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