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开展公务用枪民爆物品检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8:13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王进忠马占文)为切实加强公务用枪、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确保国庆55周年及金鸡百花电影节、2004年中国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少数民族精品展销会期间社会治安稳定,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抽调5市公安局民爆管理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从9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半个月的公务用枪、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执法大检查。 各级公安机关将对辖区公务用枪使用单位、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和人员分类分级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