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在关注中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8:3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春艳)银行房贷政策再起波澜。银监会昨天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借款人每月交的供房款,不能超过其月收入的50%。 尽管在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加强了对房贷业务的风险控制,但无论是全国,还是上海,统计数据均显示,个人房贷依然在以相当显著的速度向上攀升。银监会
《指引》对商业银行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分别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商业银行切实关注借款人的偿贷能力、偿贷意愿及信用记录等直接决定贷款风险的因素。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措施是,要求商业银行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不过,对于商业银行房贷的最高比例,《指引》却并未作出明确限制。银监会表示,其实《指引》在征求意见稿中曾要求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各项贷款总额的30%的比例,但部分商业银行以及相关单位在反馈意见中表达了不同意见。银监会最终认为房地产贷款的比例限制由各家商业银行在内控制度中规定更为妥当,以体现不同机构对此类贷款风险的态度和市场策略,同时也允许市场上专门定位于房贷市场的银行可以通过特殊的风险控制手段和补偿机制来管理风险。 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变化是,《指引》要求商业银行统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将借款人以及风险审核信息以“风险评估书”的形式记录在案。据悉,在该《指引》提供的范本中,“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包括对申请人进行风险审核的多方信息,而“风险评估书”已基本涵盖了对借款人进行分析的各个方面,如偿还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