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1455万“吉林首贪”乔本平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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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8:57 东北新闻网 |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12日,裁定核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原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乔本平死刑。8月31日乔本平被执行注射死刑。乔本平一案是吉林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达到1455万元。 1999年10月吉林省检察院通过一部传真机,查证香港某公司经理杜某作为中间人,促成乔本平1995年代表一家集成材厂与日本一家株式会社洽谈进口设备,收取佣金15000美金。
据介绍,乔本平有一子一女。儿子乔壮因做生意多次向他伸手。乔本平挪用的数百万元,大部分是为了满足儿子的需要。“孩子要买房子,就用公款给他买房子;孩子要车,就把公车给他;孩子要钱做生意,我就从公家拿钱给他做生意,完全不去想是不是违法犯罪。” 乔本平在案发后说:“回想我的犯罪问题,不注重学习,以致社会上不良的东西对自己侵蚀很大,导致我的贪欲极度膨胀。上个世纪90年代,在我周围出现了很多大款,他们的贡献都比我小得多,还有不少人是靠偷税、漏税,骗国家的钱成大款的,拥有三妻四妾,一夜几十万的赌博。”正是这些阴暗的东西日侵月蚀,使他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