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剥下“自愿交费”外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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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10 新桂网 | |||||||||
据《新京报》9月2日报道,北京市不少学生家长投诉称,有些学校对于“一费制”外的部分收费项目,往往采取的是“自愿原则”,但他们却不敢不交钱。 一些学校“自愿”收费的招儿令人眼花缭乱:200元的“香港英语教材磁带费”,400元的“春夏秋冬校服费”,直至高达4000元到9000元的“捐资助学费”。学校还很理直气壮:自愿,都是自愿的!好一个“自愿”!
学校明明是把学生当“人质”,试问:家长又岂敢“不愿”?谁愿意拿孩子的终生幸福下赌注?因此,也就有了一幕幕“自愿”交费的场面。 事实上,学校这种做法简直堪比黑帮绑匪,只不过更为“文明礼貌”,比起学校以前“缴枪不杀”式的收费,只是用“自愿”蒙上学校行“乱收费”之丑。显然,学校还知道遮丑,必然有所忌惮。学校忌惮什么呢? 原来,教育部、北京市政府早有明令:坚决禁止教育乱收费,违规者严惩不贷。看来,学校也清楚“今秋有暴风雨”,“顶风作案”颇不明智。但是,钞票的诱惑力太大,嘴边的肉不吃实在说不过去,何况,学校根据多年经验,早把“家长心理学”研究透了,是以学校就有了“聪明”的“自愿”,敢于走出这步自以为“妙”的棋。 学校简直是把公众、媒体、教育主管部门与家长一并当“傻子”。殊不知,这种玩“小聪明”的伎俩,任谁都一目了然。下面,就看这些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真正履行诺言,切实做到“严惩不贷”。(宣华华) 作者:宣华华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