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取消“开除”处分 重归人性化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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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10 新桂网 | |||||||||
从9月1日起,令中小学生心惊胆战的“开除学籍”处分在浙江省被正式取消,同时取消的还有“留校察看”和“勒令退学”,并明确“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如果学生认为学校对自己实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还可以要求听证。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还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据《中国青年报》9月2日报道)。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但不能不承认,目前学校更注重的
人在成长中不可能不犯错误,特别是未成年人,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还在培养成长阶段,知识、阅历、性格特征决定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如果他们一犯错误,就将其推向社会,不但不会使他们纠正错误,反而会在他们心里留下永久的阴影,产生逆反心理而自暴自弃,成为问题少年,甚至报复社会。 现代教育的目的,不单是为未成年人将来更好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打好基础,还要为受教育者提供宽容、支持、和谐的人文环境,充分尊重受教育者的个性发展,培育受教育者具有完整人格,使其成为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人。目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正成为时代的主题。作为培养人才的学校,就更应该确立人性化的教育理念,废除有违人性化教育的规章,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个性健全、人格独立、对社会有益的人。 山东 高东海 作者:高东海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