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女友”住房外逃两年被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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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12 每日新报 | |||||||||
张北刘虹张津隆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刘虹张津隆】被告人利用与女友同居之机,窃得女友的房屋产权证、户口本及身份证件,瞒着女友将她的房屋低价出手。在外逃两年后,被告人在上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昨天上午,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现金人民币4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故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