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麻烦国有单位放弃索赔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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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1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车祸造成国家财产受损,而受损单位却嫌诉讼程序繁琐放弃了诉讼权利。8月30日,芝罘区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索赔5万元。 今年5月19日,南迎祥路与四眼桥街交岔路口处,一辆满载沥青的重型自卸车,因刹车失灵,撞向路边的大树。造成1人死亡,轻重伤各1人,撞倒了7棵大树和部分绿地,还有1根路灯杆和1处电缆交接箱被损坏。损失物品的产权部门是3家国有企事业单位,经市公立价格
不久,公安机关将该案刑事附带民事移交至检察院,芝罘区检察院准备提起诉讼时,3家财产受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示,由于诉讼过程比较麻烦,打官司牵扯的精力太大,只好放弃诉讼。如果不附带民事诉讼的话,法律将按“不告不理”的原则,只审理车祸刑事部分案件,民事赔偿部分将不予审理追究,势必会造成国家财产受损。经过认真研究,芝罘区检察院按照法律程序,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桂琴国文晓燕 王晓) 责任编辑:刘险涛 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