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1455万“吉林首贪”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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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为破案,办案人员踏遍6省市,行程近万公里,记录证言几千份 新快报讯据《新文化报》报道,2004年8月31日,被最高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原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乔本平被执行注射死刑。乔本平一案是吉林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达到1455.2万元,涉及海外,空间跨度大,涉案数额大。
在长达7个多月的时间里,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的办案人员为侦破此案,足迹遍及北京、广东、海南、黑龙江、吉林、辽宁6个省市的几十个城市,行程近万公里;涉及160余家单位,找了500余名证人取证,记录证言几千份;先后到银行及有关单位查账120余家,查账2000余册,传票1万余本,调取票据1.8万余页;装订卷宗50余册。 立案之初,乔本平拒不交代,调查乔本平一案一度陷入僵局。乔本平一案陷入僵局后,吉林省检察院领导经研究决定,寻找案中关键证人———香港某公司经理杜某。1999年10月13日,办案组派人员赴北京找杜某,10月15日在杜某家将其找到。杜仅承认在谈判中收受佣金1.5万美元,拒绝说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 办案人员发现杜家有一部传真机,他们由此查清杜某在1999年9月24日给乔壮公司(乔本平儿子所开公司)去电话两次、给日本某公司去电话一次,9月25日再给日本去电话一次,10月7日、11日给香港去过两次电话。通过这些证据,发现杜给日本、香港去电话时间,恰是办案组在日本、香港取证期间———这种“巧合”,难道纯系偶然? 1999年10月27日,吉林省检察院果断地对杜某以贪污共犯立案。10月31日,检察人员将杜押解回长春。11月10日,杜某如实交代了乔本平1995年代表一家集成材厂与日本一家株式会社洽谈进口设备时“吞”了58万美元的犯罪事实。掌握了这个证据,乔本平再也无可抵赖,乔本平的全部犯罪事实也先后被挖掘出来。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