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运时评:工会建设也是投资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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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2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领导认识偏差、企业怕花钱、职工入会意愿不强、法律法规难落实……企业组建工会所面临的这些难题,阻碍着工会组织的发展,从而导致“全国尚有1亿多职工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这显然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不相适应。 对此笔者认为,首先要解决一些地方领导的认识偏差,真正摆正工会组织发展的位置
殊不知,企业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恰恰正是地方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错,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但是,这种法定职责的落实和兑现,靠的是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并最终建立起劳资双方、职工与企业之间平等和谐的关系。 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工会组织的健全,更有赖于工会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没有工会,职工群众就没有主心骨,就没有“娘家”。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如果长期缺乏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的渠道和载体,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借助于组织力量协调解决,那么将会大大影响这一部分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也就是说,企业发展就难免缺乏充裕的劳动力资源,缺乏企业发展最起码的生产要素的支撑。而有了工会组织,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同虚设,同样不可能成为职工与企业利益博弈、实现劳资双方公正平等和谐关系的平台。其结果除了使职工群众权益得不到企业的应有尊重,在利益受损后缺乏救助途径,缺乏组织集体的力量支持,同时也会损害企业的利益,损害外商外资的利益。 事实上,如果缺乏工会组织的依法维权,缺乏工会在劳资双方的监督制约和调节的作用,如果放任企业长期漠视职工群众的利益保障,一味追逐剩余价值惟利是图,就不仅会损害公正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社会形象,而且最终会被劳动者所抛弃。一些地方目前出现的“民工荒”、“招工难”,从深层次分析,除了结构性的技工荒,还与长达10多年工薪水平未见增长,职工权利长期受到漠视有直接的关系。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工会组织的维权并不都是采取剑拔弩张、你死我活的对立手段,更多的则是采取协商、谈判等理性和缓的手段,是通过更为公正公开的途径,最终实现你中有我、互相交融、双赢和多赢的结果。对于企业来说,通过工会的介入和努力,建立起与职工群体和谐的利益关系,从而收到凝心聚力的功效,确保企业有一支活跃而稳定的劳动者资源,让资本、技术、劳动、创造等各种生产要素充分涌流,应该说正是企业追求的目标。 所以说,一个合法经营生产的企业,一个把社会道德责任当作主要目标的企业,一个把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当作生命的企业,应该欢迎工会组织的建立,应该支持工会充分发挥作用。换句话说,应该把工会组织的完善和发展当作最好不过的投资环境。这不仅应该成为企业的共识,更应该成为政府的共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