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运输冰毒357公斤5名台湾毒贩被判死刑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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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43 大连日报 | |||||||||
【新华社厦门9月2日电】(康淼、王锐)5名台湾籍的毒贩,一个多月时间内贩卖、运输冰毒357公斤。9月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林文宾等4人被判死刑,另有1人被判死缓。 据调查,林文宾、邱司青、陈永发、江世钤和陈松辉等5人都是台湾人,他们暂住在厦门。2002年10月至11月期间,他们与人勾结,从广东利用长途客车将冰毒贩卖、运输至福建
2002年11月25日下午5时许,江世钤在广东东莞太平车站办理好4箱冰毒的托运手续后,便随车押送回石狮。次日凌晨2时许,公安机关在漳厦高速公路东孚路段截获该客车,当场抓获江世钤,并从车上缴获冰毒共计101公斤。 厦门市中院认为,被告人林文宾、邱司青、陈永发、江世钤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且数量巨大,依法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松辉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福建省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贩卖冰毒案。宣判后,5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