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驾驶员“一站式”管理系统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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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0:26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从车管所获悉,我市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一站式”信息管理系统昨日启动,并将于10月份与全国的管理系统联网运行。前去办理车辆手续和驾驶员相关业务的市民需准备齐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免耽误手续办理。 该系统对于原来需要市民自己传递的材料采用内部传递,直接通过电脑联网依次进入每个流程。市民不再需要在多个办事窗口来回奔波,只需要递交齐相关材料,就可轻松办理
为了让市民快速适应新的服务系统,车管所的服务窗口对于相关事项均张贴告知,市民可仔细阅读。需要交纳交易费的车辆应该先交费后再来办理车辆手续,需要检验的车辆也要应先检验后再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等手续。据了解,公安部要求从10月份开始在全国使用此套统一的机动车/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驾驶员业务,届时全国联网,市民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车管人员提醒市民,由于系统目前还处于试运行期间,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对于不急于办理的业务,市民可以暂缓办理。 : 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另外,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的请注意带上机动车行驶证,申请转移登记的注意带上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补领登记、定期检验的机动车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凭证,请前去车管所办理手续的市民注意服务窗口的提示。(记者李攀通讯员 车管) 责任编辑:杨胜武 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