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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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1:00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沈阳市工商管理系统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昨天正式实施。今后, 市民发生食物中毒,可以直接拨打12315进行求助。 11类日常食品纳入预案 从即日开始,沈阳地区消费者在城市社区食品店、农村乡镇食品店、各类食品批发市
据了解,应急预案界定了轻度、中度和重度3个等级的危害程度,以及相应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轻度状态,是指消费者因在市场、商场、超市等地购买了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食用油、 熟食制品、酱油、醋等11类食品中的不合格食品或伪劣食品(包括腐烂变质食品、超过保质期和有效期食品、低于国家强制 标准的食品、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检验为不合格的食品、国家质检部门或工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所出现的轻微不良反应 。 中度状态,是指消费者个体发生食物中毒(恶心、呕吐、昏迷)等危害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症状,经医疗卫生部门 确诊是食用上述11类食品造成的。 重度状态,是指某一地区、某一社区、某一乡村消费者群体发生食物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症状,经医疗 卫生部门确诊是食用上述11类食品造成的。拨打12315启动应急预案 据介绍,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将负责处理沈阳地区的所有商场、超市、便利店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 作;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引发的原因进行甄别、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市场规范 管理分局负责对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企业监督管理处负责对与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有关 的国有、集体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监控和查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负责对与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有关的个体、 私营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监控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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