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民警强奸行偷女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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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1: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兰州今日上午电甘肃某高校的一名女生温亭(化名)在任班上团支书一职时,因为自己保管的400余元团费丢失,便铤而走险去盗窃同学的财物,后经同学报案温亭被学校保卫处调查。就在此事发生后不久,温亭来到公安局报案称,她被该高校派出所民警成强(化名)以解决其盗窃同学财物一事为由骗至某娱乐场所后强奸。昨日上午,因涉嫌强奸大学女生,兰州某高校派出所民警成强接受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报案:大学女生被民警强奸 2004年5月,甘肃省某高校一女学生温亭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她于4月18日晚被本校派出所民警骗到兰州市城关区某大酒店四楼一娱乐会所的包厢内强奸。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据了解,甘肃省某高校的一名同学在自己钱包丢失后,马上向学校派出所报了案。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其同学温亭有盗窃的嫌疑,便于2004年4月16日将其叫去询问并做了笔录,温亭承认了该同学的钱包是她偷的。温亭说,2004年4月18日晚上9时许,学校派出所民警成强称要解决她盗窃同学财物一事,并约她到兰州市城关区某大酒店。在该酒店的娱乐会所包厢内,成强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指控:民警已经构成强奸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现年40岁的成强大专文化,被捕前系兰州某高校派出所民警。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4月18日9时许,成强以解决某大学女学生温亭盗窃同学财物一事为由,将该女生骗至兰州市城关区某大酒店四楼一娱乐会所的包厢内,强行与其发生了性行为。2004年6月3日,成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年8月3日,检察机关向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成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解:女学生自愿自己无罪 在昨日庭审中,成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解称,他和温亭确实发生了性关系,但是绝非是自己强奸,而是温亭自愿的,当日也是温亭约自己去的酒店娱乐会所。为此,成强认为自己不构成强奸罪名。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