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谁有权评定“中国名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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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1:52 新京报 | |||||||||
作者:何兵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了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名单,271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不过,许多原来的中国名牌如“乐凯”胶卷、“威力” 洗衣机、“小鸭”洗衣机、“银湖”衬衫、“天坛”衬衫等,这次却被淘汰出局。
中立的一个要求是政府不得用国家信用为企业担保。而这种所谓的“中国名牌”评定,实质是将国家的信用贴在了企业的产品上,是用“中国”两字为企业产品进行信用担保。对于那些没有评上的企业,他们的产品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相对于那些金光闪闪的产品来说,他们的产品无论实际质量如何,都显得黯淡许多。在政府的这种引导下,企业不得不从市场竞争变成在政府竞争,企业从市场拼搏变成在政府拼搏。一旦政府垄断了“中国”两字,企业为了获得这一有限的资源,不得不忍辱负重地到政府走关系,找门子。这样的结果正如某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所总结的,“这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设租、企业寻租行为。” 此外,就评定的可行性而言,中国目前的企业有一千多万家,产品更是以万计。政府有这个能力对市场上的产品质量一一进行评定吗? 广大纳税人愿意将交纳的税款用于这些“不务正业的行政行为”上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名牌从来就不是政府评定出来的,它是人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经验感悟出来的。它不存在于政府的办公室里,它不存在于政府的公文之中,它存在于老百姓的眼睛里,它存在于人们的心目中。政府垄断了“中国名牌”的评定权,这就意味着全国十几亿人民评定“中国名牌”的权利被剥夺了。可以看到,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名牌产品都不可能是政府“评” 出来的,而是企业在市场中拼杀出来的。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家有关部门要将中国名牌的评定权独家地授予“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这是一个什么机构?据这个机构自称:“它由有关政府部门、全国性社团组织、新闻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的。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既然是由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机构,它就不可能是政府机构,它只能是事业单位。那么问题就出来了,一个事业单位有权垄断使用带有“中国”的名誉称号吗?它有权代表国家给企业贴上国家信用的标签吗? 这个评定机构自称“开展评定工作的经费由政府支持,名牌推进委员会也不向参评企业收费。”而媒体报道的却是,企业拿着地方奖励的上百万元重金到北京公关。他们的积极性就在于此。 据称,被评上中国名牌的产品,可以获得免检的待遇。这样的结果更让人难以理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政府没有任何权力随意放弃自己手中的职责,要知道,政府的权力也是政府的义务,政府没有权力拒绝履行法律上应当承担的义务。 一次所谓的“中国名牌”评选,暴露出当下社会的许多问题,现在应当是正视和破解这些问题的时候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