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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险代理商私扣10万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2:22 京华时报

  作者: 王阳来源:

  法院终审判返还 不会影响投保人利益

  本报讯(记者王阳实习生李杰琼)代理商从华泰财产保险公司领了《车辆保险单》,并向投保人收取了11万余元的保险费后,却否认自己的代理商身份,拒绝向华泰缴纳车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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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中院判令代理商向华泰保险支付近10万元的车保费和相应利息。

  2001年11月,信风公司的两名业务人员经华泰口头同意做保险代理员后,从华泰领取了21份《车辆保险单》,之后从21名被保险人处收取了11万余元的保险费交给了信风公司。此后,信风公司认为两名业务员的行为并没有得到自己的授权,因此拒绝向华泰保险公司支付这21辆车的保险费,并将华泰告上法院。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两名业务员以信风公司的名义为华泰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保险代理关系。因此,扣除代理商应得的代理费后,信风应该向华泰返还保费。

  服务提示

  据保险专家郝演苏介绍,一旦出现保险代理商私扣保费的情况,车主也不必太紧张。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拿到已经由保险公司签出的保单,就视为当事人已经投保,保险公司也已经承保。出现问题直接找保险公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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