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赞助费院长办公室吃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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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4: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赖波现场为您报道 为了索要4年前交给学校的赞助费,两名今年刚毕业的女大学生竟然在某学院副院长的办公室一连“住”了3天。她们在里面吃饭、嗑瓜子,甚至抽烟,并扬言如果学校不退赞助费就要跳楼。2日,院方跟这两名女生和她们的同伴发生冲突,引得警方出面制止。
据这两名女生介绍,她们2000年入学时,每人一次性交纳了赞助费1.9万元,当时只得到了一张收据。今年上半年,她们到武侯区物价局咨询,得知不该交纳这笔费用,于是多次找到校方要求退费,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8月30日,已毕业的她们再次回到学校,在副院长安某的办公室坐下,声称拿不到钱就不走人。随后的两天,她们都守在安某的办公室,吃住都在里面。后来在院方的要求下,她们将地点改在了会议室。 2日,该学院要开会,要求二人离开会议室,双方发生了冲突,幸亏110及时赶到,才得以制止。 记者采访了该学院负责人,院长徐某说,学校前期修建等投入,国家没有给一分钱,所以一次性收了1.9万元的赞助费,并属于自愿的。2000年以后就再也没有收过。他说,1.9万元的赞助费是学校历史遗留问题,退费是不可能的。 两名女生交纳的1.9万赞助费应该退吗?昨日,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得到的答复是,赞助费是捐资助学的性质,交纳的原则是双方自愿,并且不能与招生挂钩。由于价格检查规定受理的时限为2年,她们的事情发生在2000年,已经超过了受理时限,因此她们想要回当初的赞助费很困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