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换宝地前景难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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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6:47 东南早报 | |||||||||
※核心提示※ 8月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称环岛路香山—五通段宝地将“嫁”给北京森奥公司。25日,该公告却悄然而逝。 有关部门在公告公示期间共收到来信和电子邮件100多封,大多持反对置换意见。其中
8·31土地大限过后,那么协议出让,环岛路香山宝地方式是否要改变,政府是否会象征性地拿这块地通过市场招投标呢?同时是否又通过设置保护性障碍,例如,对购地方式和规划设计时间等作附加限定,以确保政府选中的企业中标? 早报最新独家调查:厦门环岛路香山—五通段700元/平方米出让地价的新闻内幕 转让前景变幻莫测 厦门市人民政府在环岛路香山—五通段24.5万平方米宝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公示通知中,曾称“在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建议可直接向网站发帖或书面向厦门市监察局反映(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府大楼6楼,邮编:361012)”。可以说,厦门市监察局是宝地出让民意反馈汇集的神经中枢。 据厦门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负责人介绍,环岛路香山—五通段24.5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公示至8月25日结束,共收到群众来信和电子邮件100多封,大多数都表示反对意见,他们已把这些意见整理交由市政府。有部分持中立态度,有一部分人肯定了政府的做法。 厦门市政府官员张先生介绍,网上公示结束后,收到不少群众的意见,最主要的两大问题是北京森奥公司的资质情况及三峡大树移植到厦门能不能成活。 张先生表示,厦门市政府经研究后,初步形成一些意见:派人对北京森奥公司的资质进行调查了解;组织园林部门的专家对大树移植后能不能在厦门成活进行技术论证。 北京森奥能否通过资质审查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对企业的资质审查主要看该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业绩、技术能力、对外商务合同履约情况和银行资信等,一般由独立第三方的金融资信评估公司或银行出具评估报告。 曾先生说,北京森奥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刚于今年2月3日公告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50万元,且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属超范围经营。凭着这点,就算再有本事,半年的经营业绩再怎么好,恐怕银行资信这关就不好过,更别说拿到国家认可的金融资信评估证书了。如果厦门市人民政府认真依法审查,单靠北京森奥这点看家本钱,要让厦门市人民政府相信北京森奥能掏出高达1.7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和不少于18亿元人民币的计划投资,简直天方夜谭。 除非北京森奥能找一个大的、银行资信良好的集团公司开出一个不可撤消、金额数十亿元的银行贷款融资担保,且此担保应经厦门市人民政府认可。或者北京森奥能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变更环岛路香山—五通段24.5万平方米宝地的受让方,换成别的公司,可这些都太难了。 转让会不会中途夭折 据张先生透露,如果北京森奥不能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的资质审查或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沿线高速公路移植过来的大树不能在厦门成活,厦门市政府将取消与北京森奥的这种“以树换地”的合作方式。 厦门市人民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也证实了这种说法,他介绍说,厦门市政府对本次转让是非常慎重的,曾多次开会研讨。张昌平市长还因为环岛路香山—五通段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公示通知用词少了一个“拟”字,批评了市政府相关部门,认为公示文字表达欠妥,让老百姓误解。 他说,张昌平市长认为公示通知用词应体现市政府“拟”、“计划”、“准备”出让环岛路香山—五通段24.5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决定”出让。这一词之差,谬以千里,让老百姓误解了政府公示通知反馈民意的良苦用心。 以什么方式出让宝地 土地是房地产业非常惊动神经的一个重大问题,今年3月份,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违者将受到严惩。 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业内人士称为“8·31大限”的土地政策,厦门将严格按国家规定来办,暂时不制定地方政策。据悉,厦门市政府关于此问题而开会达成的意见是如果北京森奥两项条件都具备,那么该走什么程序还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厦门市人民政府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厦门市人民政府开会研究时,有官员认为,如果按照正常情况,直接把环岛路这块地拿去挂牌出让,按照出让的条件,估计符合条件来摘牌的公司并不多,最后还是北京森奥公司摘牌,那么一切只能按照法律渠道进行。所以先进行公示,是为了更多地听取百姓意见,市政府还准备研究意见提交给市委、市人大研究。 不过,坊间也有别的看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厦门市房地产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中央政策也面临着在地方能否真正执行下去的难题。在“8·31大限”后,可能会上演一场地方政府与中央进行博弈的大戏。譬如,地方政府为了规避“8·31大限”的政策限制,可能会象征性地拿这个地块通过厦门市土地市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同时又通过设置保护性障碍———例如,对购地方式和规划设计时间等作附加限定,以确保政府选中的企业中标。果真如此,挂牌拍卖实际上将流于形式。结局真会如此吗?我们拭目以待。 8·31大限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所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该文件的颁布,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 今年3月份,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以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做法被正式叫停。如果8月31日后,依旧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部门将从严查处。通知还规定,8月31日以后,发展商必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如果在两年内不开发,政府可把该地收回。此政策被业内人士称为“8·31大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