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丈夫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6:49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 昨日,泉州中院经审理,判处持刀杀死丈夫的吴某无期徒刑。 今年32岁的市区江南人吴某几年前与江南登峰社区杨某结婚,并生有一子。婚后不久,吴某与丈夫杨某感情不和,经常争吵。吴某多次遭杨某殴打及威胁。今年3月初一天,吴某要求与杨离婚,后经有关部门调解,两人和好。但吴某回到婆家当晚再次与酒后的杨某发生争吵。因害怕又一次遭杨某伤害,吴某于当晚10时许,乘杨某在卧室熟睡时,持菜刀朝杨某
泉州中院在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家庭暴力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且吴某在杀人后即主动打电话报警,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陈祥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