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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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7:2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计生委获悉,《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即将在全省启动实施。 《办法》规定,户籍在我省并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优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夫妻一方是国
《办法》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由政府拨款、社会抚养费、社会捐助等组成。奖金的发放程序、发放情况要公开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本报记者徐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