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长假牵一发而动全身 不能说改就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7:37 东方网 | ||||||||||
对我国三大节日7天长假的日期安排,不时有人提出“修改”。方明威先生昨天在一文中认为:今年国庆的7天长假,应提前移到9月27至10月3日放,理由是既可让异乡的游子回家过中秋节,同时也避免上班出现节前4天节后8天的“不适应”。事实上,持这类想法的远不止方先生,说说倒无妨,但却明显对国家节假制度缺乏基本认识。
国庆等三大长假制度,国家不可能没有统一安排,否则,国家机关的工作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经济运行便难以正常进行。10月1日起连休7天是国务院颁布的,省市亦据此作统一安排,要改变这个休假时间,不但要考虑从上至下的宏观工作安排,还须经过系列的议事程序,因此绝非易事。方文“呼吁”有关部门提前放假,还说什么“现在调整还来得及”,那么“有关部门”是指哪一级?地方政府发文更改长休时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谁会这么轻率? 方文认为,国庆长假提前,能兼顾9月28日的中秋节。但是,中秋节不像春节,外来务工人员是否要回家姑且勿论,如果要兼顾的话,每年中秋的时间并不固定,岂不是每年的国庆长假安排都要商议一番?我国地广人多,城市人口南北混杂,每类人群对假日都有各自需要,这种“兼顾”如何取舍?而且,现行的长假日期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和相关部门,允许“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明确地把安排权交给企业,以方便工作。方文要让“有关部门”调整国家确定的长假时间,如果指政府机关,那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指企业,那是无的放矢。 当然,现行长假安排并非尽善尽美,但要作出改变,应从全国这个大局和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考虑,而不能“忽发奇想”地只说一点,不及其余。对现行长假安排提出修改,出发点是好的,但参政议政要具备相应的素质,要对参议的事项有基本的了解,“想到就说”的结果,往往不是乱放炮就是放空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