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基本用药不再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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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7:47 潇湘晨报 | |||||||||
本报昨日A1版报道的《18种基本用药断货》一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省监察厅驻省卫生厅监察室副主任余鑫维透露,我省已决定不再将这类药品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如此以来,买不到基本用药的情况将有所缓解。 高价新药挤压基本用药
看了本报的报道后,很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自己买不到所需药品的遭遇。家住长沙市东塘、从事药品经营的颜先生打来电话认为,各种新药的虚高定价是导致这类基本用药买不到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关管理部门要更严格地考察新药的生产成本,毫不留情地砍掉其虚高定价。 颜先生说,一些新药的实际出厂价和零售价之间有很大的差价,医药代表往往以大比例的“回扣”诱使药品经销商、医院和医生经销、使用其产品,从而导致基本用药的用量不大。基本用药的利润本来就不大,加上用量一少,厂家就更不愿意生产这些药品了。 生产厂家希望市民理解 上海某药品企业的代表也打来电话,希望市民对厂家“给予理解”。他说,生产这些基本药品的大多是一些老牌国有企业,这些企业本来就效益差,生产这些利润低的基本用药只能采用集中生产的方式,一般是每年生产1-2次,中间的断档期就可能出现药品断货现象。他诉苦说:“很多新出现的药品企业只生产利润高的新药,这些企业效益都很好,我们这些还在生产基本用药的企业则处境艰难。” 缺货现象将有所缓解 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凡是纳入我省《药品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都必须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而所缺各种基本用药都纳入了这一目录,这意味着医院要买这些药品时必须经过医药公司这一环节。 余鑫维介绍说,今年7月26日,由省卫生厅等8部门参与组成的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厅际联席会议经讨论决定:部分“价格低、利润少”的基本用药,将不再纳入我省的《药品招标采购目录》,医院可直接从厂家去采购这些药品。相关文件即将以省卫生厅的名义印发至各县。 有关医院了解到这一消息后认为,这一制度实行后,药品断货现象将会有所缓解,因为流通环节少了,药厂的利润可能会高一些,生产积极性自然也会更高。 本报记者 张树忠 实习生 肖 欢 《18种基本用药断货》后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