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老太太在养老院出事 福利机构是要赔偿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8:56 都市快报

  案由:休养服务合同纠纷

  案源提供:萧山法院

  案情实录:

燃烧战车火爆玩 史诗大作倾情放映
新浪点点通个性天气 400医院专家为您解答

  福利性养老机构收费较低,但出了事也要按普通的合同官司来赔偿。萧山一起老年人休养服务合同赔偿案,给福利机构提了个醒。

  萧山人李老太今年74岁。去年10月22日,她在儿子陪同下,坐着轮椅住进了萧山老年颐乐园。当天付了钱后,老太太和老年颐乐园签了休养协议书,约定颐乐园为她提供特二级护理服务———除帮助起床、穿衣、洗脸、漱口,送饭送水到床边,搀扶上厕所外,还要每周两次推着她坐轮椅到户外活动。

  今年1月17日下午4点多,李老太在护理员陪同下,到户外进行康复锻炼,不小心摔倒。护理员虽马上赶来,但因离得过远,没及时搀住老太太。老太太后脑着地受伤,经抢救无效18天后去世。

  今年5月9日,老太太的家人把颐乐园告上法院,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加,共索赔108980元。

  上周一,萧山法院判决颐乐园赔偿损失29600元。

  律师说法: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振华律师说,养老院是非赢利性的福利机构,但收费低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如果照看的老人出了事,仍要按普通标准赔偿。

  老人入住养老院时交的费用,一般只用于老人的必要支出,养老院难以从中获利。收费虽低,但它仍是服务性机构。老太太入园时签了休养服务合同,收了钱,就要按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便是违约。

  实际上,即使是按国家政策免费入院的五保户、烈属等老人,如果养老院没看护好出了事,虽然提供的服务是无偿的,没有合同关系,但家属仍可按人身损害来索赔。这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中有明确规定。

  (通讯员唐伟利见习记者吕明合 都市快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