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喷事故今日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8:58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4日将开庭,对在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宣判。 2003年12月23日夜,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由川东石油钻探公司承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在起钻时,突然发生井喷,富含硫化氢的气体从钻井喷出达30米高程,失控的有毒气体随空气迅速扩散,导致在短时间内发生大面积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