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内全部清退治安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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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8:58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3日向全国公安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 对于现有治安员,公安部要求,要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原则,用3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治安联防队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这些从社会上招聘的治安员,包括协警员、辅警等其他称谓的人员,在贯彻落实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随着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国家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日益提升,治安员队伍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在一些地方治安员违法甚至成为影响警民关系,败坏公安机关形象的一大顽症。为此,公安部部署对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