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越权办"人情案" 高院《五项承诺》严管法官办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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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12 新桂网 | |||||||||
新桂网 -南国早报讯(记者王克础通讯员黄建)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9月2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并出台了《高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承诺》,谨防法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买官卖官等。 《五项承诺》提出,高院的领导和法官要坚持秉公执法,决不越权或滥用权力,不得指使、授意、暗示本院或下级法院法官关系案”、“金钱案”;法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
《承诺》还要求,高院领导干部必须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制止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或牟取不正当利益。凡是以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名义对案件施加不良影响的,各级法院及相关法官应当依法办案,加以拒绝,同时向高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作者:王克础 黄建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