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皖沪明起将加强联动协同“跟踪”问题船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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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17 浙江在线 | |||||||||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港口管理局获悉,从9月1日起,在江浙皖沪四地区域内发生重大水上交通、污染事故,并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船舶,相关部门将实行“重点船舶跟踪制度”。通过对“问题船舶”的“跟踪”,江浙皖沪区域将逐步完善省市间的联动协同。 据了解,除发生事故的船只之外,发生严重违章、不服从管理或逃逸的船舶,以及持假证或证书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船舶同样适用于这一制度,将被“按号(船号)索骥”。
据悉,江浙皖沪四地由于地域相连、水路相通,内河航道连接区域内主要城市和大半县市,相互之间经贸活动活跃,内河航运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开放的水运市场,水上安全很难依靠各省市自身力量完成。为此,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提议建立了江浙皖沪区域水路运输发展与协调联席会议,对区域水上安全提出了建立区域“重点船舶跟踪制度”、挂桨机禁航以及船舶电子签证“一卡通”等措施。 记者还了解到,上海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在骨干航道内对挂桨机船舶禁航,但是这仅仅是一项地方性的“禁航令”,而在上海水运市场上内河船舶几乎全部来自于外省市,如果没有外省市支持,“禁航令”难以实施。 会议决定,江浙皖沪四地将相互配合,按照《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挂桨机船的禁航工作。由于挂桨机船是内河船舶主要船型,而其本身构造不合理,是驳船加农用柴油机,噪声和油污染严重,取消挂桨机船的呼声逐年加大。来源: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