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市委办公厅在广州地区公选八名副处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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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28 新华网 | |||||||||
记者昨日(9月3日)从市人事部门获悉,广州市委办公厅决定在广州地区范围内公开选拔8名副处长,报名时间为9月6-16日,笔试定于9月19日上午进行。 据了解,此次提供选拔的职位为市委办公厅秘书处、会务处、督查处、信息处、行政处、接待处副处长和信访局处长(副处级)等共8个职位。此次公选将先进行任职资格的选拔,再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确定具体职位。
【招考对象】 党政企事具备七项条件者 广州地区范围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七项资格(见附表)的人员,都可以报考。此次选拔报名时间为9月6-16日,报名地点在广州市法政路55号2楼,需要报名的人员可以通过拨打联系电话(83103028,83103029)以及传真(83103030)进行相关咨询。 【公选程序】 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一项不少 据了解,此次公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参加公选的报考人员需要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进行报名,报名表可到报名点领取或从广州人事信息网(http://www.gzpi.gov.cn/)下载,报名时可以选择填报1至2个职位,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和相应聘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发给准考证和笔试通知书。笔试定于9月19日上午进行,开考比例为1:10,即1个职位至少有10个参选人员报考方可开考。面试时间定于9月29日至30日,公选办公室将按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将按规定比例汇总后,再从高到低依1:3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其名单及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按2:4:4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的总成绩,经办公厅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任用。对拟任用者按要求进行任前公示,任用结果向社会公布。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则暂时空缺。 【选拔管理】 任用干部须有一年试用期 据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干部将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的,一般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报考副处长七项必备资格 一、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二、年龄在38周岁以下。 三、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之一者:1.现任副处级干部;2.任职满2年的正科级干部;3.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现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现聘4年以上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中央、省驻穗的直属企业、市直属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二级企业班子成员和任职2年以上的中层正职。 部队转业干部的参选资格,可将其在部队担任最后职务时间,与地方初任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来确认。 四、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中共正式党员。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綦伟)(来源: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