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向暂住证亮红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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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3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北京9月3日讯自沈阳之后,武汉市已决定,将取消暂住证。“暂住证人为地分隔各地的差异,已经显得不合时宜”。武汉市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实施暂住证的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抵触。” 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为什么还要“暂住”?这是人们最大的质疑。平等地对待每个公民,破除区域限制,真正体现国民价值、利益的平等化,就必然要取消暂住证。
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法律已经为继续实行暂住证制度亮起了“红灯”。透过暂住证,过去人们看到的可能是一个城市政府对待流动人员是否具备开放胸怀和平等精神,而现在,暂住证的存留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城市政府对待法律的态度,看到的是城市政府的公信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