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启动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和再就业联动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41 东北新闻网 | |||||||||
为失业人员和困难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再就业,最大限度的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再就业资金的作用,使大多数失业人员和困难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就业增加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吉林省从9月1日起,正式启动由各级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协同动作的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联动工作机制,吉林、四平、辽源三市成为首批吉林省试点城市。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围绕如下重点内容展开:实现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的联动,做好失业登记和再就业服务,完善就业转失业人员动态管理,落实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实现低保和再就业的联动,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就业、再就业援助,免费提供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掌握劳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其实现就业创造条件;搞好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和生产自救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意向大力组织转业转岗培训,建立失业人员再就业基地,并对新建或联建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再就业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搞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清欠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作用,重点做好事业单位和非公有经济单位的参保工作,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增加基金收缴额,逐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中用于促进再就业的支出,促进再就业。(人民网记者江山)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