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用“龙卡”可拒付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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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4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上海TAXI龙卡”可以继续在申城所有的4万多辆出租汽车上正常使用,凡是驾驶员拒绝使用的,乘客可以拒付车费。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了这一规定。此外,如果市民希望把“上海TAXI龙卡”调换成公共交通卡的,也可以到具体服务窗口进行。 据介绍,龙卡是上海第一张可以在所有出租汽车上进行电子货币结算车费的IC卡,不
有关人士强调,龙卡一直可以在出租车上正常使用,行业将一如既往地为市民提供放心、优质的服务,市民大可不必“轧闹猛”急着前来换卡。出租行业规定:若驾驶员拒用龙卡,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如果确认是计价器发生故障而不能使用龙卡的,乘客可少付10元起步费。若在乘车过程对服务产生任何疑问,市民可拨打出租汽车热线63232150进行咨询。 记者蔡敏敏通讯员邱峥臻(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