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一法官制造假案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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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51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审判员陈志广,近日被有关部门免去了审判员职务,被开除党籍并清除出了法官队伍。 2001年3月,深圳鹏丽陶瓷有限公司起诉锦州昌隆陶瓷店李某,要求返还货款50余万元。当年9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李某店内库存商品及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进行了查封。
陈志广于2002年4月制造了李某从其兄手中借款30万元的假案,并把所有法律文书的制作时间提前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查封之前,李某被查封的财产转移到了其兄的名下,致使深圳宝安区法院的判决无财产可执行。(刘子阳范春生)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