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高压线危害众居民高压线电磁辐射环境污染纠纷案昨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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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58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侯利红报道昨天上午8时许,孟女士和丈夫、女儿、女婿已早早守候在双桥法庭门口,作为原告,他们焦急而紧张地等待着“高压线电磁辐射引发环境污染纠纷案”的开庭。此时距离庭审时间还有1个多小时。随行的还有几位高碑店居民。 9点15分,庭审开始。
4名原告原是一家人,均住在高碑店952号,他们同请1名律师。被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则由其代理人北京电力公司职工李世春及其律师出庭“应战”。双方焦点集中在“原告家门口的高压线是多少千伏”和“此高压电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究竟该如何评估”上,涉及高压电线的辐射大小及其本应与住宅保持的距离。 4名原告称,2002年,他们发现被告在其住宅附近架设了高压输电线路牗500KV牘并建了一座塔台,该塔台距原告住宅仅9.5米。高压线投入使用后,产生了强大的电磁辐射,对他们身体伤害很大。只要在家中连续停留4个小时,就会出现头晕、心跳加快、失眠、烦躁等症状。而被告架设该高压线并无合法手续。 4原告要求被告消除因其架设的高压输电线路对原告生活造成的妨碍,希望高压线路“改道”或者由被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负责他们家庭的搬迁等费用。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公司律师认为,高压电塔距孟家外墙皮最近距离是13米,而非只有9.5米;同时,高压线路并非被告所说的500千伏,而是220千伏。另外,该工程是国家9950重大建设工程之一,是绝对合法的建设项目。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