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内接吻成非法性行为成都两大学生被勒令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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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59 每日新报 | |||||||||
两学生将学校告上法庭目前尚无专门司法解释 据《重庆商报》报道刘力伟 (化名 )和罗莉娜 (化名 )是成都某高校外国语学院 2003级的学生。 5月9日晚8时许,他们在教室里拥抱、接吻,随后顺势躺在地上。这一行为被学校监控室工作人员发现,随后用监控设备录了下来。该学校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13条第3款中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最后两人得到一纸勒令退学的
在多次找学校交涉未果后,8月18日,这对学生情侣一纸诉状将母校告上法庭。刘力伟随后和女友咨询律师得知,成年男女享有个人自主权。他和女友都年满18周岁,是成年人,有恋爱、结婚等权利。学校认定他们发生“非法性行为”,事实上是剥夺了他们的个人自主权。但两名学生还是决定用医院鉴定来“说话”,罗莉娜经过检查结论为:处女膜完好无损。罗莉娜和男友向学校递交了撤销处分决定申请书,附上了检查结果。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唐尧说,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一项新的司法解释,将把高校招生、学历发放、教师资格、学生退学等方面的教育纠纷首次纳入行政诉讼的范畴中,不再只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来内部处理。但现在司法解释还没出台,刘力伟、罗莉娜状告学校,法院可判驳回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