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参保,职工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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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0: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蔡晓芳)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6月14日开展全市“四位一体”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以来,共查出1513个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用人单位为3.6万名劳动者补办了养老保险。 截至6月底,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15.6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3.6万人。对于单位参保“漏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据悉,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应及时向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企业存在少报、漏报行为,劳动者可去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投诉,或拨打“12333”举报。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申诉,仲裁部门不受理或企业拒不执行仲裁结果时,还可向法院求助。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