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1: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近日,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签署协议,由甘肃省农行代理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甘肃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由此正式建立,同时标志着我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始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
据甘肃省人口委调查,目前该省有计划生育贫困家庭50838户,其中因父母或子女死亡、伤残、手术并发症等造成家庭生产、生活特殊困难的18258户。针对突出矛盾,国家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后,决定首先在甘肃等地进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这项新的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这项探索性的制度是对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思路、方法和工作机制的改革。 据介绍,国家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4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省级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则稍宽。凡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今年起开始发放。为保障资金来源,该制度确定,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地方负担的资金,以省财政为主。西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经反复调查确认,2004年,甘肃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有29990人,符合省内奖励条件的377人,共需奖励扶助经费1822.02万元。而有关方面称,今后该省奖励扶助对象将逐年增加。该制度的实施在农民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他们热烈拥护这项被他们称为“农民养老金”的政策。 甘肃省有关人士称,该项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的政策,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同时,作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标志之一,也是我国建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