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反腐利器”何以蒙尘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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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1:06 南方日报 | |||||||||
作者: 舒黔 这几天,反腐败话题再度被“引爆”,导火索来自一个名为“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的课题组。 记得6月中旬,也是这个课题组,也曾搅起过轩然大波。他们抛出的“中国反腐特别
这一回,课题组二度出手,亮出了被称为“反腐利器”的“官员财产申报制”。不过,经仔细研读方得知,所谓利器,并非新铸,早在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是很遗憾,“10年过后,这一《规定》基本流于形式。成克杰、胡长清、肖作新、赵更效……这些腐败分子数百万乃至数千万的家当在案发之前,根本就没有因为《规定》的实施而有丝毫暴露,更没有哪一个贪官是因《规定》的实施而落马。”(见8月27日-9月2日《国际先驱导报》) 利器蒙尘十年久,这是不争的事实。有人对现实的无奈或只能报以苦笑,聊以“十年磨一剑”解嘲;课题组这回却是有备而来,显示了耗费在这一课题上的五年寒暑没有白度。他们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语道出要害:官员财产申报制受阻,“最大的阻力来自领导阶层”。而他们参照外国成熟的官员家庭财产登记制度提出的种种配套与设置,更是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首肯与接纳。 课题组说出了要害,其实也说出了常识。当年由中办、国办祭出“财产申报”的反腐利器,无疑是一把尚方宝剑,却十年磨不成一剑,皆因剑为权所制。一个本该受到监督的领导者,同时又是监督他的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顶头上司,当他右手握权、左手持剑时,他会自动磨利了剑锋来制衡自己手中的权力吗?依赖自体监督,总是行之不远,这是反腐败的基本常识。当常识不被重视甚至受到践踏时,也就助长了反腐败的“瓶颈”——多年以来,对过于集中的权力,尤其对“一把手”的绝对权力,来自外部的、异体的监督,太少太少了! 我们应该感谢这个名为“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的课题组。虽然对他们首度抛出的“退赃账号”许多人不以为然,但他们的二度出手,确实让久已蒙尘的反腐利器有了重现锋芒的紧迫性,我们甚至听到了利剑正在剑匣中铮铮作响。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反腐制度设计上向国外先进经验学习的尝试,提供了拓宽政治文明途径的一种可能。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国外渐趋成熟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同属“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也在应借鉴之列。借鉴它们,其实就是回归常识。而现在,重复这样的常识显然并不多余:民主是腐败的天敌,透明是腐败的克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