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四级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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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1: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昨天,在安全生产论坛分会上,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参事闪淳昌教授透露,我国正加快建立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法制。 据了解,政府将根据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公共危机事件分四级处理,分别是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仿国际管理依次用蓝
此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主任张海峰昨天在论坛上表示,我国将建立国家、省、地级市、县和企业五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