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小费违反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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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1: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 9月3日,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导游不允许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小费。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坚钟说,国务院下发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导游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索要小费或私自收受小费。他说,收取小费在国外比较盛行,国内自古也有“小账”的做法,这种做法是人之常情,但违背目前旅游业的有关
(来源:合肥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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