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局:建立五级体系对付化学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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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1:3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国家安监局有关负责人3日透露,我国将建立国家、省、地级市、县和企业五级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将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整合现有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铁路、民航等应急救援力量。此外,国家还将组建区域化学事故联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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