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事故分五级应急救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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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4:53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主任张海峰昨天表示,我国将建立国家、省、地级市、县和企业五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张海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上说,国家将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整合现有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铁路、民航等应急救援力量,实现对化学事故快速响应和高效救援。(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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