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有“七大风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5:02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蔡晓芳)从今天起,到白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除了照例领到申诉请求书外,还将领到一份《劳动争议申诉风险提示书》,被告知劳动争议的七种风险。这种做法在全市尚属首次。 据介绍,劳动仲裁部门经常接待不了解劳动法的申诉人:单位没给上保险就要求1000万的赔偿金,劳动争议过去两三年才想起申诉。为帮助当事人少绕弯路,白下区劳动争议仲
该提示书提出的第一大风险是“申诉不符合条件”。申诉人提出的请求事项必须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而类似于人身伤害赔偿、人事纠纷等案件,劳动仲裁部门不会受理。 第二大风险是“申诉请求不当”,即申诉人提出的请求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同时符合法律规定。有些申诉人“漫天要价”,不仅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还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 第三大风险是“逾期改变申诉请求”,即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仲裁委员会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第四大风险是“超过申诉时效”: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诉人的申诉超过法律保护期,又没有充分理由的证明,其申诉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第五大风险是“授权不明”: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申诉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委托书中没有特别授权内容的,代理人无权就特别授权事项发表意见。 第六大风险是“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的,当事人应书面申请。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交费的,仲裁部门将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第七大风险是“不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庭”,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将被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仲裁部门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