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两名司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5:39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孟瑞君、艾秀廷)8月26日22时许,邯郸市丛台区政府借调司机褚晓龙私自驾驶一辆公车沿邯郸市联纺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中国煤炭地质水文队门前超车时,将由南向北步行横过联纺路的朱秀文撞倒后,褚晓龙驾车逃逸。几分钟后,出租车司机王少春又驾车从朱秀文身上碾压而过,也驾车逃逸。后经围观群众报警,朱秀文于22时58分被送到医院,27日凌晨1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31日,邯郸市交警支队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褚晓龙、王少春两人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褚晓龙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王少春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目前,两名肇事司机已被司法机关依法拘留,正按法定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负责调查处理此事的邯郸市丛台区监察局副局长吴效华介绍,事故发生当日,褚未向单位和领导报告,次日上午其随父到邯郸市交警支队事故科自首后,警方才通知了丛台区政府。吴效华介绍,对此事,丛台区政府的态度是依法处理,绝不袒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