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3年内基本解决下岗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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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9: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黄全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4日在此间表示,将通过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分步、分类的实施计划,力争3年内基本解决下岗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 郑斯林是在4日召开的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长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郑斯林表示,今年后四个月,将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左右”的目标任务。同时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全国范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建立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郑斯林同时透露,将积极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修改颁布工作,进一步修改《社会保险法(草案)》,起草论证《劳动合同法(草案)》。 来自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表明,1998年至2003年,189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再就业;仅从去年至今的一年半中,就有724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