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周围将建保护缓冲区 两备选草案网站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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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4:58 东方网 | ||||||||||
在草案一中,缓冲区范围为皇城范围,面积为597公顷。 专家们认为,这部分目前控制较好,且已做出《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但缓冲区范围较小,难以达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要求。 草案二:扩增天安门广场
而草案二则以1984年市政府批准以及后来修正的旧皇城及北城区(含故宫)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为基础,结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提出的故宫缓冲区的范围。缓冲区占地面积780公顷,建设控制区占地面积597公顷,包括了旧皇城和北城区的保护范围,局部向南扩展到天安门广场南,北部增加了张自忠路北、什刹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局部范围。 专家认为,此范围多年来采取了较严格的控制措施,虽存在个别的现代建筑,但总体风貌尚存,且与城市建设矛盾较小,经过努力有可能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并通过。 专家说法 民间学者华新民建议: 应增加社会监督机制 民间学者、北京旧城保护知名人士华新民表示,在缓冲区设立后还应当建立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 针对政府就两套草案的说明,华新民“挑”出了几处存在疑问的地方:一是对故宫缓冲区管理要求中提到,缓冲区内的胡同四合院不得成片拆除,“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分割成小块进行拆除?”二是政府提出“主要街巷原则不再继续加宽”,主要和次要的标准怎样确定?华新民认为,这些表述不够严谨,可能会隐藏今后被开发商钻空子的危险。 此外,华新民认为规划中还应该体现社会监督,应增加对建立政府惩罚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的明确表述。 背景 规划缓冲区期限: 2005年2月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遗委员会《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的规定,当一个遗产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作为保护措施,应当同时设立遗产的缓冲区。 1987年,故宫入选我国首批世界文化遗产,但当时尚未划定其缓冲区。 2002年6月,世界遗产中心主任班德林及该中心驻北京代表处主任青岛泰之曾对北京旧城内胡同、四合院的大量改造提出异议。 2003年6月,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7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明清皇宫保护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对北京的城市开发压力表示担心”。 2004年初,根据世遗委员会要求,我国提交报告,介绍了在加强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中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报告中还包括了对缓冲区遗存历史建筑的评估。 2004年7月,在苏州举办的世界遗产大会对故宫的保护状况进行了审议,会议要求北京于2005年2月前完成故宫外围的建设缓冲区的划定工作并将“文本”上报联合国教科文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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