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飞机出行 收取机场建设费算霸王条款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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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6:34 杭州日报 | |||||||||
国家民航总局宣布,从9月1日开始,从境内乘飞机出行的旅客,购买机场建设费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据称,将机场建设费征收前置这一新规定,是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减少旅客的麻烦,节省旅客的出行时间”。 表面上看,在时间的价值越发宝贵的今天,民航总局推出的这一“便民”新举措,无疑应当受到欢迎。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品味其中变化,就会弄明白:旅客并没有得到少跑腿
自从1992年开始征收机场建设费以来,社会各界围绕着“该不该收”这一话题,与民航总局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辩与斗争。许多旅客在购买机场建设费时,总是难解心头种种困惑——— 困惑之一不明不白 作为旅客,花钱买了机票,就有权利让飞机安全送到目的地。至于飞机需要超长跑道起飞还是可以垂直升降,不是他们需要关心和解决的问题。飞机飞行全程是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需要机场外,途间还需要许多导航站、气象站,不知为何单就机场要另加建设费。依此类推,坐火车、乘轮船,是否也该加收站台建设费、码头建设费? 困惑之二强加于人 国内航班的机场建设费,除12岁以下的旅客外,每人均为50元。而不管你的航程是远,还是近;是进入新建的豪华大机场,还是在厕所臭烘烘的小机场;不管是接受“宾至如归”的服务,还是遭遇冷眼斥责,建设费是一分钱不能少的。 困惑之三去向不明 机场建设费,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建设机场的专款。但12年间,这项巨额收费到底用来建设了哪些机场,花到哪里去了,从来也没有向社会公布过。 困惑之四铁打不动 市场经济的推进和民航业的快速发展激发了各航空公司竞争的白热化,纷纷用机票打折、延误赔偿、优质服务来争取客源。可令人费解的是,不管机票怎么打折,竞争如何激烈,机场建设费的收取标准却能坚如磐石。 “取消”呼声越来越高 综上所述,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支配就具有了明显的垄断性、强制性、不公开性,即“霸王条款”的种种特征。这就难怪要求取消机场建设费的呼声不绝于耳,而且越来越高。2001年3月5日,被誉为当年全国十大维权标兵的福建律师丘建东正式向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就50元机场建设费问题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指称征收此费的依据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而该意见是上述三个部门会商一下就出台的一个联合文件,既未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又未经国务院批复(转发不等于国务院本身的批准),文件的合法性值得质疑。2003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上,来自各个行业的有关代表再度对机场建设费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指出机场建设费建立在管理部门的文件上,于法无据,本质上属于乱收费,应予制止。 收费之后该有回报 既然征收了费用,就要有承诺,就要公开收支,就要对缴费者有回报,否则,就违背了起码的公平原则。12年前开始的机场建设费征收,必然有那个年代的特殊情况,也带有那个年代色彩。正因为这样,广大旅客对谋求迅速改变落后状况的民航业收取机场建设费予以了充分理解。再加上那时能坐飞机的大部分为“公家人”,也就不太计较。12年过去了,民航业已经取得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乘坐飞机出门,也已经成为寻常百姓的选择。可不知道为什么,延续了12年的机场建设费征收就是动摇不得?有关部门应该给成千上万必须额外承担一份义务,才能登机出门的旅客们一个于法有据、于理能容、于民有利的明确说法。据市场报南方日报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