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听证“机动车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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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7:38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昨天下午,坊间争论已久的“行人违章,机动车买单”等新交规被推至正面交锋的舞台。北京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举行,16名代表不同行业的北京人作为第一批立法听证陈述人各执一词,发生激烈争辩,一时难分高下。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会围绕两个议题进行,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不依法报案或者
听证会上,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前一议题,即被媒体概括为“行人违章,机动车买单”的话题。“正方”代表律师孙勇认为,“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损伤一般不大,但行人轻则残废,重则死亡。如果采用过错原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应该采用无过错原则”。“反方”代表刘畅反对孙勇的观点,他表示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违章,却要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公平原则,交通立法应体现交通参与者的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 | |||||||||